关于开展2013年度工会工作评优活动的通知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13-12-03浏览次数:408

2013年度学院工会工作在党政领导下,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全体工会干部继承和发扬学院工会工作优良传统,以全心全意为全体教职工服务的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认真务实推进地推进学院2013年度工会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为更进一步总结好工会工作,表彰年度工会工作模范典型,学院工会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优秀工会小组在学院12个工会小组中产生;优秀工会干部在学校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工会经审委员和工会财务人员中产生;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在学校工会会员中产生。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工会小组

1、部门小组内的党政负责人高度重视和支持工会小组工作,主动为工会小组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2、主动协助党政负责人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积极组织教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4、重视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三育人”工作;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校园和谐发展,有益于教育教学工作,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5、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积极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开展经常性的“送温暖”活动,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关心教职工的生、老、病、死、灾及婚姻问题。

6、积极参加院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成绩优异。

7、小组开展工作,有计划和总结,有相关记录和相关报道,按时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

8、及时在学校工会网页上报道工会工作信息。

(二)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工会工作的理论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职工,熟悉工作业务,能结合本岗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敢于和善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学院整体利益,积极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4、紧密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顾全大局,积极落实院工会的各项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关心教职工,贴近教职工,热心为职工排忧解难,深受教职工的拥护。

(三)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标准

1、师德高尚、为人正直,关心集体、团结同志。

2、围绕学院特色校建设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教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职责,工作表现突出。

3、支持和协助学校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四、评选名额

优秀工会小组评选名额为4名。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名额为8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名额为每个工会小组1名。

五、评选方法

1、优秀工会小组由部门申报,提交工作小结,全院工会小组织交流,推荐出候选部门,学院工会委员会商议确定。

2、优秀工会干部在年度工作总结交流的基础上推荐出候选人,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商定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由部门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讨论商定。

六、评选时间

2013年12月2日—2013年12月20日完成。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