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学院教职工运动会通知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13-09-22浏览次数:530

各工会小组:
        为促进学院教职工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广大职工的体育锻炼意识,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学院工会将于10月下旬组织二〇一三年教职工运动会,现将教职工运动会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3年10月24--25日(星期四、五)
二、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员工
三、比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A、B组)200米(A、B组)、跳远(A、B组)、铅球(5kg)(A、B组)
2、女子组:100米(A、B组)、200米(A、B组)、跳远(A、B组)、铅球(4kg)(A、B组)
3、集体项目:50*8男女混合接力(4男4女)、齐步走(2男2女)、勇往直前(一组两人、1男1女)、原地篮球传接球(10人、男女不限)、踢毽子(5人,至少1男)
四、报名办法
1、全体教职员工均可参加本届运动会比赛项目。A组是指4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以下教职工,B组40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以上(含40周岁)教职工。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报名参赛,各工会所在支部书记为领队,工会组长为副领队,具体赛事工作在所在党支部的指导下由工会小组长负责落实。每个单项每个工会小组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运动项目,可兼集体项目。集体项目各小组限报1队。希望各小组组织教职工广泛参加运动项目,教职工运动会参与率计入精神文明评奖办法。
3、各工会小组根据运动会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于10月10日16:00前将部门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gh@shafc.edu.cn邮箱,正式报名表一经提交后,不能无故更改(特殊情况经确认,赛前一天可以变更参赛名单,运动会期间不能更改)。
六、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田径规则规定进行比赛,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各集体项目均取前三名,如某一项报名人数或队数等于或少于录取数,则减一取名次。
2、集体项目竞赛规则另附。
3、运动员比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排,由各工会小组根据运动会秩序册和竞赛规程要求自行制作,比赛时必须佩带于胸前。
七、 奖励办法
1、凡获得单项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均给予奖品。
2、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工会小组颁发奖状。
3、本届教职工运动会设立精神文明奖,精神文明奖评选办法另发。
4、教职工运动会精神文明奖在大会闭幕式上颁发,其余奖项运动会后由学院工会组织颁发。
八、本通知解释权属学院工会。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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