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来源:工会发布时间:2012-10-24浏览次数:745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退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退管工作实施意见。

二、宣传和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重视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和配合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好党员的学习活动。

四、利用学院工会教工之家活动室,办好“老年活动中心”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五、帮助、照顾孤老、病残、长寿和特困老人生活,向他们发放生活补助金。 为孤老、病残、长寿和特困老人冬送温暖,夏送清凉,进行上门探望慰问,及时掌握他们的困难和要求,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组织好离退休人员定期体格检查,发现疑难病症对象,督促他们及时进行治疗。

七、贯彻和落实上级有关退管工作的政策规定,发挥两级管理作用,与各部门共同配合,做好退休人员工作。

八、发挥退休人员的自我管理作用,组织好联络组,指导组长作好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离退休联络小组长会议,沟通情况,研讨工作,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困难。

九、作好资料、统计和信访接待工作。

十、妥善处理退休人员去世后丧事,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遗属的抚恤工作。

十一、合理安排使用好退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十二、承办学院交办的有关退休人员方面的其他工作。

                                   

                                     二○一二年十月修订